日曆印製相關規定

內政部函復本會


  內政部85年三月十八日以臺(85)內民字第8574088號函復本會, 關於 日月曆之製作,依據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所規定之紀念日及節日名 稱,日期印製,並請於上開辦法規定放假之紀念日,一般節日,民俗節日 上以套紅區別,於上開辦法第一條規定之紀念日上加印國旗。紀念日及節 日實施辦法:

第一條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。

第二條紀念日如下:

一.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:一月一日。
二. 和平紀念日:二月二十八日。
三. 革命先烈紀念日:三月二十九日。
四. 孔子誕辰紀念日:九月二十八日。
五. 國慶日:十月十日。
六.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:十月三十一日。
七. 國父誕辰紀念日:十一月十二日。
八. 行憲紀念日:十二月二十五日。
國父逝世紀念日在三月十二日植樹節舉行;先總統 蔣公逝世紀念日在民族 掃墓節舉行。

第三條前條各紀念日,全國懸掛國旗,其紀念方式如下:

一.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:中央暨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會,

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並得分別集會紀念,放假二日。
二. 和平紀念日:由有關機關、團體集會紀念。
三. 國父逝世紀念日:在植樹節植樹紀念。
四. 革命先烈紀念日:中央暨地方政府分別春祭國殤,放假一
日。
五. 先總統 蔣公逝世紀念日:在民族掃墓節舉行,中央暨地
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會,各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並得分別
集會紀念。
六. 下列各紀念日,中央暨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會,各機關、
團體、學校並得分別集會紀念,均放假一日。
(一) 孔子誕辰紀念日
(二) 國慶日
(三)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
(四) 國父誕辰紀念日
(五) 行憲紀念日

第四條 下列民俗節日,除春節放假三日外,其餘均放假一日。

一.春節。
二.民族掃墓節。
三.端午節。
四.中秋節。
五.農曆除夕。

第五條 下列節日,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。

一.婦女節:三月八日。
二.青年節:三月二十九日。
三.兒童節:四月四日。
四.勞動節:五月一日。
五.軍人節:九月三日。
六.教師節:九月二十八日。
七.臺灣光復節:十月二十五日。
八.中華文化復興節:十一月十二日。

  前項節日,除青年節、教師節、中華文化復興節依第三條第四款及第 六款之規定放假外,其餘按下列規定放假:

一.婦女節、兒童節:放民族掃墓節前一日放假一日。
二.勞動節:勞工放假。
三.軍人節:依國防部規定放假。
四.臺灣光復節:各機關團體學校放假一日。
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

  • 印刷七團體常務理事會決議函詢內政部


    資料來源:台灣區印刷工業同業公會
    版面構成: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資訊部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