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屆國家磐石獎-卓越中小企業選拔表揚活動申請須知
一、目的:中小企業為國家經濟磐石,為激勵中小企業升級及發展,選拔經營穩健殷實,在各方面均表現卓越,並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中小企業給予公開表揚。
二、主辦單位:經濟部、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
三、執行單位: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、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
四、協辦單位:關懷中小企業基金會
五、參選資格:
(一)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,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8,000萬元以下者;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。
(二)成立時間在5年(含)以上(民國103年5月31日前成立者),且近5年未獲本獎項者。
(三)最近3年(民國105-107年)其中2年稅前稅後均獲利,且最近1年(107年)無累積虧損者。
(四)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五)申請企業如有重大爭事件不得參選。
六、收件事宜及聯絡窗口
(一)報名應繳資料請檢送正本、副本各1份及電子資料1份。1.正本內資料若為影本,請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2.紙本請以A4規格、雙面印製且膠裝整齊。3.參選資料概不退件,選拔工作結束後由主辦單位統一銷毀。
(二)申請書表下載網址:國家磐石獎http://smeaward.moeasmea.gov.tw
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http://www.nasme.org.tw
(三)收件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民國108年5月31日(五)止。郵寄送件以郵戳日期為憑;親送或宅配則請於截止日前於上班時間(上午9:00至下午5:30)前送達。
(四)聯絡及收件窗口:國家磐石獎選拔委員會工作小組電話:02-2366-0812分機154林小姐/152盧小姐傳真:02-2367-5952
送件地址:106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6樓

前往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