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屆台灣金印獎參賽廠商欲領回作品者,請依附件表單填寫後回傳FAX(02)2999-0018或E-Mail: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,並來電(02)2999-0016轉159洽莊小姐辦理,作品寄回運費由申請廠商自行負擔,作品領回申請期限為108年11月29日前,逾期未申請領回作品者,作品將由本中心全權處置。

另獲獎作品依簡章第七條第七點規定,請先暫存於印研中心。(註)

註:
簡章第七條第七點規定如下:
基於宣傳需要,獲獎參賽者之獲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及執行單位參加相關成果發表會,作為公開展示與宣導之用,待展示結束後,再行通知領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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